前言
年青時學習音樂,常告戒自己不要以「教音樂」為業,無奈命運卻安排我當了近年的長笛老師。在這不算長,但亦絕對不算短的日子裡,由教班到現在主要個別教授;由無經驗到頗有經驗;由隨意發揮到有系統、有計劃地安排課程、進度;由純為金錢到獲取滿足感,無論心態、技巧、理念等都有著根本性的轉變。
近廿年的教笛生涯,教學相長,使我累積了多多少少的教學心得,有形的、無形的;抽象的、實在的;心理上的、技巧上的,林林種種,鬆鬆散散。早陣子我忽萌奇想,假若有一日我突然離世,我的這些所謂心得,豈非石沉大海?何不將它歸納整理,貼在綱上,與同好者切磋切磋,亦好讓我那些同樣過著教笛生涯的學生們,了解一下老師的教學理念,或許覺得有用的,可以用在他自己的課堂裡,好讓「它」發揚光大......
還有一個說出來似乎不太體面的原因----即使是現在,間中在個別學生的課堂上還會有迷失方向的時候,若這些教學理念被整理出來,對自己多少也有一點提醒作用,可使我的教學可以盡快回歸軌上,倘若學生察覺到我所作的與我所說的理念不同,甚或可反過來向我提醒一下也說不定。
必須強調的是,我的這些所謂心得,純綷是我的個人意見及經驗累積,無意強加於別人身上,它亦絕非甚麼金科玉律,有意見的,請來 email 討論 spencer@flutemate.com,歡迎賜教。
文中所提及的負面情況,其實是參考自我自己過去經歷,並不表示它真的曾出現於任何長笛導師身上,亦不表示它是香港長笛教育的普遍現象。今天的我打倒昨天我,說不定明天的我又會打到今天的我,這是一個自我反醒的過程。
最後我想提的是,看完這數篇文章後,不論你是否同意內裡的內容
正常的情況下,老師與學生的利益是共同的,老師想教出笛藝精湛的學生,學生亦想自己的笛藝有所進益,兩者的目標極為一致。但長笛老師與學生之間除了師生關係外,還多了一重很矛盾的關係----僱傭關係,他是「老闆」,你是「僱員」。 就是因為這一重關係,使原本純粹的師生關係被扭曲了。
任何教育過程都免不了有多少的「強逼」元素,以長笛為例,學生都想學習自己所喜愛的樂曲,你要他吹 BACH、吹 VIVALDI,他們通常會感到納悶,但他們可以不吹這些麼?可以,除非不打算真正的享受長笛音樂;又例如,沒多少個學生會喜愛練長音、練吐音、練呼吸、練手指的靈活性、平均度......如果他們可以選擇,我想大多數不會有興趣在這些方面下苦功,但這些基本功樣樣都是建構長笛音樂的最重要元素,樣樣都要辛苦琢磨、苦練,樣樣都要艱苦經營,用時間去浸、去磿、去練。雖然它們是花功夫、花時間,但我們作為老師的不但不應該逃避,更應對它們作出適當的重視。
若純粹考慮師生關係,因為你知道這些基本功對他們的笛藝有幫助,可助他們將來更懂得享受吹奏長笛的樂趣,你不須理會他們是否喜歡練習這些,只管考慮他們練得熟不熟,吹得好不好、準不準;但若考慮「僱傭關係」,為討「老闆」歡心,或許你會避重就輕,課堂上減少這些使人納悶 的元素,投其所好,免得他們一個唔滿意將你「解僱」。當然,我想大部份老師都不會為討「老闆」歡心而存心犧牲學生的利益,但這些因素有時是會潛在老師的內心發揮作用,它出現了,做學生的故然不會察覺,就連老師自己也許會是後知後覺,或甚至是不知不覺。
要解開這種困局,我想到的,就只有是盡量提醒自己,不要受這種扭曲了的師生關係影響,不要因為怕得罪「老闆」而犧牲應有的教學效能。但想深一層,若你的「老闆」會因為你不討他歡心而「解僱」你,跟他斷絕師生關係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......當然,老師的財政能力和學生數目的多寡,多少也 會直接或間接影地響師生關係的扭曲程度,但這些都不是我們可以控制得了。
「吹奏一句,勝過千言萬語」,這是我經常掛在口邊的一句說話
學習樂器時,我們的身體各部份很多時要做一些平時很少做的動作
當你收起你的說話指示,提起你的笛,示範一首、一句
同樣道理,學生在堂上吹奏樂曲,必然有很多地方需要你去指正,一段一分鐘的樂曲可能有過百個地方需要改善,你是否須要鉅細無遺地遂點指出呢?當然要,但不是用說話,只要用你手上的長笛......用說話去指正他,至少有兩大缺點,1. 花時間,課堂的時間有限,你要用說話指出他每一點的錯處實在不易;2. 太抽象,他未必可以在短時間內聽明白你所說的。但只要你拿你手上的長笛,跟他一起吹奏,他會聽到你所奏的跟他奏的有所不同,心裡或許不明白為何會有這麼大分別,但總會比較到有那些相異之處。幾次之後,你才將重點解說一次,他便會「彷然大誤」,明白其效果相異之原因。再者,他有一百過錯處,你不能一百過錯處都同時指出,找其中幾樣重點地去矯正便是了,其餘的留待你的笛聲去指正他吧!當然,這是很理想的情況,很多時,學生未必可以即時了解問題所在,但學習樂器是要「浸」的,用你的笛聲去「浸」,總好過用你的說話去浸。
說話簡而精,就讓笛聲鋪滿你的課堂吧!
常聽到人家說:「一個器樂導師是甚麼級數不太重要
但上面的那句說話真正的意思其實是:「一個器樂導師演奏水準怎樣並
我大致將學習器樂的人分為三大類:
1. 天生的音樂天才;2. 全無音樂天份的人;3.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,經過艱苦努力便可獲得相應成就的人。第一類人為數很少,他們不是不需下苦功,只是事半而功倍,人家一分耕耘一分收獲,他們卻一分耕耘或許有十分收獲。但他們是否一定能成為一個光芒四射的演奏家呢?未必,有些人知道自己有某方面的天才,於是加倍努力,最後便能執這方面的牛耳,但又有些人卻因為自己有天份,便安逸地安享受著「天份」為他帶來的利益,不用努力便跟人「打個平手」,可以輕輕鬆鬆地得到人家要艱苦努力才可獲得的成就,這種人將上天天賦與給他的才華白白浪費了,最後跟普通人的成就將相差不遠。第二類人其實為數亦不多,大多數人都屬第三類,經努力後便可達到一定的成績。很多人誤會自己沒有音樂天份,其實很可能只是學不得其法,或是沒有恆心下足夠的苦功吧!
十優狀元最適合在名校任教(雖然通常他們不會),改邪歸正的人卻最適合在bottom ten 學校任教,理由同樣是因為他們都是「過來人」----將自己所經歷過的經驗帶給別人,這往往是最有效的教育。正如我在別的篇幅經常強調的,學習器樂時,每一個小節關鍵都要經學習者艱苦磿練回來的,一個天才演奏家有沒有這類經驗呢?不是沒有,只是比較少。常人所會遇到的難題,對他們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,常人要窮一生精力才可達到的成果,他們可能花數個月便可做得完美;常人學習樂器時的痛苦,他們體驗不到,常人所要關注的要點,他們察覺不了,常人要一步一步,按步就班才可做到的技巧,他們卻可以一步到位。因此,這些天才是好的教育家嗎?可以是,如果他們所教的同樣是天才,天才遇上天才,這才是絕配。
那是否說所有第三類人都可以成為一個好的器樂導師?那要視乎你的經驗是否真的已將你帶到一個不錯的水準了。有五級水準的人,或許可以將自己的經驗傳給一個初學的人,使他也成為一個擁有五級水準的人,但這個「五級導師」的這些經驗,又是否可以將自己進一步鍊成一個更高水準的演奏者呢?這就是未知之數,如果原來五級水準已是他的極限,這意味著很可能他的練習方法其實是很有問題了.......
一個高水準的非天才演奏者,定必擁有一些很難得的刻苦練習經驗,而這些經驗,就是導師的最寶貴「資產」。現在再答回最初的那個問題,一個器樂導師演奏水準是否
我們應該怎樣去一釐定學費呢?我在這裡不打算討論收費高低對老師收入
或者你沒想過的是,定出最適合的收費,並不單是老師收入與學生
那是否應該盡量收平一點呢?這就是有關人的心理、經濟學需求原理的問題
要在「過高」及「過低」之間取得平衡,是十分困難的
傳說香港是世界上最多人考樂器級試的地區,這點其實絕不稀奇,因為現在香港人學樂器的心態,跟幾十年前實在有著很明顯的轉變。在我初學長笛的年代,老師們不但不太提倡學生去考級,我的老師甚至反對我考任何的樂器級試,理由是(一):它沒有實質的用處;(二):樂器級試其實不大可靠,熟知內情的人根本不會太看重它;最重要的還有第(三):考級試很大可能會影響學習進度。我的八級證書,是瞞著老師,私自報考得來的;到後來的演奏文憑,更是在成為長笛老師後,只為迎合社會環境氣氛的轉變而勉強去考回來的。
級試是否真的可代表一個人的演奏功力呢?我認為參考價值極低,你會遇到一個吹得很好,但一級也沒有考過的人,但亦會遇到一個擁有八級證書但水準卻是慘不忍睹的「長笛高手」。
這是否意味著我反對考樂器試?這個問題,可以分兩方面去考慮:若不考慮考級在社會上的功能、地位問題,對學生的心理、積極性的影響,而單純考慮教學效能的問題,我的確認為它是有害無益的。我們先不談它可能會拖慢學習進度,眾所周知,無論是英國皇家音樂院,或是聖三一音樂院的術科考試,在內容、型式上都是有一個特定規範的,這些規範是否適合每一個學笛的學生呢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舉一個極端的例子,我其中一個成人學生對自己的基本技巧要求極高,無論咀型、吐音、音準、用氣、音色等都想追求完美,要他吹奏樂曲,他會因自己的音色未如理想而顯得十分失落,這種情況下,將課堂集中在基本技巧的改進,是對他最有利的做法,反正,基本功做好了,要大聲可大聲,要細聲可細聲,想重音、想輕音,想跳音、想滑音,隨心所欲,控制自如,將來再集中訓練樂曲,便可易如反掌。但若硬要他去考級的話,可能連一級也考不上,因為我們絕不能跟考官說:「今天我們只考基本功可以嗎?」若只因為要考級,便放棄對這位學生的最有利課程規劃,那是十分可惜,亦是十分不智的做法。
再舉一個例子,樂器級試必定會考音階,不同級別考不同的音階,但學生又是否真的應該以級試的進程度學習音階呢?正如我在其他篇幅所說,音階是極其重要的練習,我們練它,不是因為要考試,而是因為它對我們吹奏樂句、練習音色、吐音時,有很大很大的幫助。但應該以甚麼進程去練呢?有些人適合以調號中升降符號的多少去排序,即是先練C MAJOR 及 a minor,再練 G MAJOR 級 e minor.........;亦有些人適合先練好各大調,才練各小調;有些人由於較早掌握到各不同音域的音色,故可先練兩個八度的音階,甚至是練 FULL RANGE 音階,但另一些人卻較適合先練好一個八度的音階,之後才練兩個八度.......質言之,不同的學生應該有不同的課程規劃,若因為要遷就級試內容的限制,而放棄選擇一個最適合個別學生的課程規劃,則屬本末倒置。
但問題是,我們亦不能盲目地堅持「不考級」這個原則,理由亦是:不同學生有不同需要、不同情況,以香港現時的環境,有些人(尤其還在就讀中小學的學生)的確需要一張證書去增加自己的競爭力,考中、小學,或將來三三四制時升大學時,一張較高級的樂器證書,的確可能起到多少的作用;又有些人,需要有一些實質的目標作為學習的推動力,立下考級目標,便更有動機去學習,這是很多考級的人的心理。隨著社會越多人考級,級試證書便越被人重視;級試證書越被人重視,又越多人會考級,這是一個不會完的連鎖反應,要去改變這個現象,實在不是一件易事。
那我們怎樣去找一個平衡點呢?首先,我認為要先了解該學生是否真的有考級的需要,他是否有需要利用級試證書去增加自己的競爭力(這現象雖不健康,但卻是現實)?是否需要用考級去增強他的學習動機,增加積極性?若兩者皆非,不如不考,以免影響教學進度及課程規劃;但若真的有需要呢,那便要小心決定報考的時間、時機。
我個人認為最理想的情況是,該學生的程度若不須特別訓練也可應付某一級的考試,則代表他適合報考該級別;相反,若要特別訓練才可應付,則明顯代表他仍未夠水準報考該級試,若勉強報考,只會擾亂學生的學習進度,得不嘗失。當然,若因某些情況,使你不得不用級試去「激發」他的學習進度,則另作別論。
但說來容易實行難,有時情況不是你可以控制的,但有一句話你必須牢記在心:「長笛教師,你是教笛的,不是教考試的。」